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山女高畢業學生家長協會
第二屆會員大會開會通知單
受文者:如出列席人員
發文字號:(103)中山畢協字第0103031001號
備註:一、出席回條請於3月14日 (五)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通知聯絡人。
二、如不克出席,可填妥附件委託書,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出席。
三、如有提案,請填妥提案單於3月14日 (五)前傳送至聯絡人處。
理事長
孫美奇